网红作秀?网红炒作?哗众取宠?别急着给“网红”官员下定论

原标题:南方日报:别急着给“网红”官员下定论

借着“90后美女乡镇干部自费拍写真为家乡‘代言’”的新闻,“网红”官员再度成为热门话题。翻阅一下过往报道,“跳伞代言旅游”、县长“摆摊吆喝卖瓜”、书记“做鱼被直播”……类似敢于“出镜”的官员,在这个互联网普及的时代似乎正越来越多,令人目不暇接。

人们对于“网红”官员的纠结,从下面这组数据中或许可见一斑。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日前开展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,2001名受访者中有40.6%认为是个人炒作,39.6%认为是为人民办实事,比例上“势均力敌”。如果换位思考一下,有时候身为领导干部同样应该很纠结:按部就班、一脸严肃可能会被认为是不接地气、不够亲民;稍微动静大了一些、个性化一点,则又可能授人以“作秀”“哗众取宠”之口实。尤其是在一些真作秀“演砸了”之后,即便一些官员“亲自上阵”的举动是率性而为,十有八九也要承受舆论褒贬带来的压力。对“网红”官员的两极化评判,实际上是现实中官民互动时缺乏足够信任感的一种折射。在这背后,不是官员与群众之间有天然的不信任,而是双方互动太少,既缺乏一致的理念,又没有足够的经验。

说到理念,最重要的是评判官员行为的尺度。应该明确的是,作为公众人物,官员的一些“秀”本就是其公共形象的一部分,甚至有时候人们“需要”这种秀。假使一位环保局长能够天天对着镜头喝自来水,估计比一百分检测报告更容易说服公众。从这个角度说,书记做鱼、县长卖瓜等,都是以政府公信力为地方经济发展背书,实乃地方领导分内之事。因这些秀而成为“网红”,大可不必过分指责。有人会问,这种“秀”尺度又在哪里呢?在我看来,除了基本的党纪国法之外,还有重要的两条:一是不能扰民,如果为了摆拍而拉来一车瓜,又是动员群众又是圈地封路的,那即便成了“网红”估计也是负面典型;二是不能有利益瓜葛,既然为“地方经济发展背书”是分内之事,那么无论是为旅游代言,还是“卖瓜”“做鱼”,都不能有特定企业的利益输送,否则就成了权钱交易,也就触及了底线。

再说经验,人们对“网红”官员存有争议,往往不是因为“秀”得太多,而是敢这样“秀”的人太少。倘使领导干部与群众互动频繁,能够不断增进彼此了解,那么一些“网红”领导的言行就不再“新鲜”,以至被揣度为“别有用意”了。就此而言,应该鼓励官员们有一颗成为“网红”的心。官员成了“网红”,首先就会吸引比以往更多的关注,意味着将自己置于更广泛的公众关注之中。结果是,不仅有可能接受比平时更严苛的“人肉”,还有可能被竞争对手趁热“放料”,不是有很多“火箭提拔”的干部站在聚光灯下而后现出原形了么?所以,大可不必担忧在网络上火了就意味着给官员带来多少“政绩”,如果能够得到公众认可,那么这些“政绩”本就是一名官员真实能力的体现。这足以证明,为何在前面提到那项网络调查中,虽然对“网红”官员的解读呈现两极化,但同时又有55.9%的受访者认为,只要有利于当地经济、社会的发展,有助于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,官员成为“网红”也无可厚非。

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:“转变作风就是要打破‘围城’‘玻璃门’和无形的墙,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多接接地气很好。一枝一叶总关情。什么是作秀,什么是真正联系群众,老百姓一眼就看出来了。”除掉网络时代的大背景,“网红”这样的明星官员哪个时代都有。领导干部是不是群众心目中真正的“红人”,靠的既不是“刷脸”,也不是烧一锅好鱼,到底有没有办了实事儿,大伙的眼睛是雪亮的,也要禁得起时间检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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